合同登记编号:技 术 服 务 合 同(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烟气成分检测委托人:上海 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 研究院(甲方)受托人:上海 XX 大学(乙方)签订地点:上海省(市)闸北 区(县)签订日期:2015 年9 月25 日有效期限:2015 年9 月25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服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烟气成分检测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1、按照甲方测试方案(附件1)要求对气体的特征污染物(NO、NH3)进行检测,测试方案可由双方协商修改2、根据检测内容提交技术报告,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乙方处妥善保管至2016 年 3 月 25 日3、乙方应对甲方送达的样品之资料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甲方 同意的情况下不可泄漏给第三方4、乙方应按照上海XX 大学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保障实验及测试过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服务( 2)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甲方的职责甲方为乙方提供测试方案、测试设备和必要的测试材料。(二)、乙方的职责按时完成甲方提供的测试方案测定气体组分工作并在30 个工作日内以报告形式交付甲方。设备在乙方存放至2016 年 3 月 25 日,乙方为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陆万元(含税),甲方收到发票后7 工作日内付款。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市(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按照测试方案完成测试和提交测试报告, 设备在乙方存放半年(至2016 年 3 月 25 日)服务( 3)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按测试方案标准,采用报告 方式验收。甲方设备在乙方处存放半年至( 2016年3月25日),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1年,在保证期内双方权利、义务另行商定。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服务报酬或培训报酬大写)陆万元。(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大写)元,由支付。中介方的报酬(大写)元,由支付。(三)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①一次总付:陆万元,时间:完成测试并收到发票一周后支付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③其他方式:服务( 4)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