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经院政人字[2005]33号各院、系、部、处、室、所: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我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际,明晰权责、重心下移、扩大院系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自主权,建立、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根据省教育厅已核定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合理设置高校教师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并兼顾各系列结构平衡,设置科研、实验、图书资料、工程、出版、档案、卫生技术、会计、幼儿教师等9个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三、评审组织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授权,我校组建高校教师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拟正常晋升副教授、讲师职务的评审工作
晋升教授、破格晋升副教授和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由省教育厅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在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中,各教学单位(不含研究生部、成教学院)应成立学科评议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晋升教师职务的人员进行任期届满考核、材料审查评议推荐工作
学科评议组一般由单位负责人和专家5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人
四、申报程序(一)个人申报
凡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根据我校《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和《其他系列正常晋升高级职务申报条件》等规定的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评或评审
(二)各单位(或学科组)民主评议推荐:1.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须在本单位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2.所在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