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第一条监测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断电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5、负责监控系统的报警、异常情况处理工作。6、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第二条安全规定: 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2 / 9 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7、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 次。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其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第三条日常管理: 1、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调试检修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日常维护,能熟练作业。 2、仪器在搬动,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要摔碰,不要强行拉扯连线,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脆弱元件和线路板开焊。 3、断电仪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4、模拟量传感器(二氧化碳除外)应布置在巷道上方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无水滴、无杂物的顶板坚固、安装维护方便的位置,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3 / 9 得小于 200mm。在有风筒的巷道中, 严禁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