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编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编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市发改委、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发改办社会[ ]856 号),要求,现将编报中心乡镇卫生 院 、 村 卫 生 室 有 关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一、项目遴选原则 (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1、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为政府举办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 50 万人以上的县按 3 所、10-50 万人按 2 所、10 万人以下按 1 所规划建设
项目建设要选择人口集中、稠密的大型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形成资源互补、布局合理的格局,方便群众就医
县城周边的乡镇不得列入规划建设项目
2、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把业务用房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配电等辅助设施一并规划建设
3、本次建设以改扩建为主,具体建设标准根据执行
4、根据人口大县实际,100 万人口以上的县可增报 2-3 个备选项目(具体个数见附表)
5、各县均需提供本县的区域规划图,标明规划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位置
6、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数包括已安排的项目个数
乡镇中心卫生院规划表单 位人口数中心卫生院个数中心卫生院规划数备选项目个数已安排个数 第一批 第二批蚌埠市277
9 24 11 2 4 3 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淮上区16
9 3 2 怀远县128
8 10 3221五河县71
7 6 3 11固镇县60
5 5 3 11(二)村卫生室建设 重点支持少数民族村及血吸虫病重点域区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优先安排尚无医疗点的行政村村卫生室建设
具体建设标准参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执行,所有建设项目均纳入省民生工程统一规划,但民生工程已安排的村卫生室不得重复申报
村卫生室规划表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