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票据传递管理制度副本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伊犁巴口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种票据传递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各种经济业务票据在公司各环节序时地传递, 及时为公司相关核算部门提供核算依据, 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公司驻外机购、 公司养殖基地
二、本制度各种票据分为: 外来原始票据和公司内部自制原始票据
三、外来原始票据传递业务
参照附件( 外来原始票据报销业务流程图) (一)公司对外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票据分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输发票、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普通发票等
(二)对索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输发票、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涉及抵扣税项的发票, 必须保持清洁平整, 便于认证时扫描仪能准确识别
对残缺、 折叠、 油污发票无法认证识别, 由此造成的可抵税金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三)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经办人应及时向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索取发票, 不得无故拖延
(四)报销业务时限:1
伊犁本地区业务自业务发生日 3 日内; 2
疆内业务自业务发生日 7 日内; 3
国内业务自业务发生日 15 日内; 4
国外业务自业务发生日 30 日内; 5
公司驻外办次月 10 日前报销上月的业务
( 以上月末日起算) 6
”自业务发生日”解释: 涉及物资业务为到货日、 非物资业务为款项支付日
(五)以上报销业务逾期期限不得超过 5 日, 对逾期期限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予以受理
对相应的逾期天数予以 100 元/天的经济处罚
(六)以上业务超过逾期期限公司不予受理, 以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损失内容包括: 应抵扣的税金、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能提供发票需代开发票税金、 公司无法确认发生业务的金额造成核算偏差损失
(七)涉及取得可抵税项的发票业务, 发票开具时间和认证时间不得超过 90 日
票据和报销业务必须在同一月的结账日之内, 不得无故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