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罗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罗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县内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以及常居农村的所有非城镇户口居民,均能够家庭(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县办、县乡共管体制,以县为单位管理大病住院统筹、健康体检,以乡镇(乡镇有分院的按乡镇院和分院所属辖区属地管理,下同)为单位管理门诊医疗。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农民个人自愿缴纳、地方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三部分构成。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 30 元; (二)地方财政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92 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67.2 元,县级财政补助 24.8 元; (三)中央财政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 108 元。 第六条 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个人参合应缴的全部资金从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特困优抚对象个人参合应缴的全部资金从优抚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扶持资助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接收;扶助村、组个人的,抵交参合农民缴费,由乡镇财政负责收取,并及时进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八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实行边登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记、边收取基金、边核发医疗卡的方式进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与协调,村组干部负责入户登记,乡镇合管办受县合管办委托,负责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乡镇财政所负责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并及时解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社保专户。 第九条 每年 12 月 15 日为农民参加下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缴费截止时间。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全县统筹,由县财政局、县合管办在县定点金融机构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社保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县合管办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补偿适度、略有节余”的原则,负责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年度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