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罗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罗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县内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以及常居农村的所有非城镇户口居民,均能够家庭(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县办、县乡共管体制,以县为单位管理大病住院统筹、健康体检,以乡镇(乡镇有分院的按乡镇院和分院所属辖区属地管理,下同)为单位管理门诊医疗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农民个人自愿缴纳、地方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三部分构成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 30 元; (二)地方财政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92 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67
2 元,县级财政补助 24
8 元; (三)中央财政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 108 元
第六条 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个人参合应缴的全部资金从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特困优抚对象个人参合应缴的全部资金从优抚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扶持资助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接收;扶助村、组个人的,抵交参合农民缴费,由乡镇财政负责收取,并及时进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八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实行边登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记、边收取基金、边核发医疗卡的方式进行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与协调,村组干部负责入户登记,乡镇合管办受县合管办委托,负责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乡镇财政所负责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