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勤管理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明确公司和员工双方权利义务,同时法律规范全省各级机构考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全体正式员工,特别行业的执行细则需集团公司总裁同意后在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三条集团总部原则上实行 40 小时工作制度
特别情况另行安排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午餐时间 1
5 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因集团产业多元化,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和休息根据分公司和部门的业务需要做出具体规定,报集团行政部审批
第五条 法定假日:元旦(放假 1 天)、春节(放假 3 天)、清明节(放假 1 天)、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 1 天)、端午节(放假 1 天)、中秋节(放假 1 天)、国庆节(放假 3天)等应安排员工休息,休息时间根据国务院相关通知,由集团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法定假日的安全值班工作由各分公司行政部统一组织,报集团行政部备档
第六条 部分员工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如周六、周日不予补假
如妇女节(3 月 8 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青年节(5 月4 日),28 周岁以下员工放假半天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需外出工作(值班)的,必须于每月制定次月的安排班表,并报备所在分公司行政部考勤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考勤行政人事部负责,分公司级的考勤管理由分公司行政部负责,分公司直属部门的考勤由直属的上级行政部负责
第九条各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