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勤考核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的管理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出勤第三条 工作时间:每周 5 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 8:30,下班时间为 18:00
第四条 在规定上班时间后 1 小时之内到岗的为迟到; 18:0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第五条 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2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 1 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不上班且不能说明情况的
第六条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为国家法定休假日
第三章 请假第七条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休假、产假等
所有假期均须有请假条,并交部门负责人备案
第八条 病假 1
病假在 1 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1 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病假 1 个工作日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 个工作日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长审批;3 个工作日以上的,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病假可用年假冲消
第九条 事假1
2 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个工作日以上,5 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长审批
5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各部门负责人备案
若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将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事假可用年假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