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2012]14号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点评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
按照中央、省和滁州市和明光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创先争优活动点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点评时间2012年1月19日前
二、点评责任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
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总)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1(总)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总)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镇科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点评工作,要结合到联系点走访和调研、考察工作,对党组织进行点评
三、点评内容(一)对党组织点评的内容主要包括:1、创先争优暨“五比五争”活动组织推进情况;2、群众工作落实情况;3、公开承诺事项兑现情况;4、开展创先争优暨“五比五争”活动中,推动本部门、村和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5、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6、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7、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二)对党员干部点评的内容主要包括:1、参加创先争优暨“五比五争”活动情况;2、践行承诺的情况;3、执行政策、推动科学发展的情况;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5、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情况;26、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三)对普通党员点评的内容主要包括:1、践行承诺的情况;2、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中认岗履职的情况;3、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情况;4、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四、点评形式1、召开会议“集中点”
通过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调度会、推进会、专题会等形式,对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2、一线调研“现场点”
结合工作调研、督促检查等经常性工作,深入到所属党组织或联系点,通过上门走访,实地查看,了解活动动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现场点评
3、个别谈话“深入点”
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采取个别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