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浙创先发〔2010〕53号各市、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民主评议党员是促进党员承诺践诺、创先争优的有效载体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创先办〔2010〕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意识和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
二、领导点评的要求1、落实点评责任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
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
市、县(市、区)党委、县以上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
要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
2、明确点评内容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带群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
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