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幼儿园、中小学、中专校教师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校: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2〕3号、4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初级职称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
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2008年底前中专毕业,任教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2009年底前专科毕业,任教满3年,或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可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小学教师:2009年底前专科毕业,任教满3年,或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中学教师: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校教师: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任教满1年,可初定助理讲师;2011年底前专科毕业(或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任教满1年,可初定教员
以上申报者见习期满考核、年度考核须在“合格”以上
申报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岗位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1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呈报表必须如实填写,填写时不得调整表格大小);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兴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报考)职称综合情况公示表;4
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5
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初级、中级均可)及复印件;7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泰州、兴化颁发的证书均可,专科生至少要两门,本科生要一门
泰州颁发的:即网上学习、考试;兴化颁发的: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报名、培训、考试,咨询电话:83321010)
申报费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