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文件青人办发〔2008〕114号关于推荐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门,驻青各单位:为加快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推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对我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信息进行调整、更新。为保证专家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凡属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青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推荐:(一)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担任副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是本系统、本行业具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骨干;(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应的评审工作。(五)推荐人选中,男性专家一般不超过55岁,女性专家一般不超过50岁,优先推荐45岁以下的年轻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60岁。二、推荐程序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含驻青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范围内的专家推荐工作。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推荐表》和《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审核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批准后纳入全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作为备选专家。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推荐人选特别突出的,将作为今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重点培养对象。(二)为保证评审专家库的信息真实、有效,无论以往推荐与否,均须重新统计、推荐。每次评审前,由市人事局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从专家信息库中随机确定专家人选,未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允许担任评审专家。推荐入库后,专家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联系更改。(三)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青岛市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级评审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请于2008年7月4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徐州路90号4楼)。联系人:姚明芳联系电话:85817743、85802320转105、121(传真)电子邮箱:pingshenzhuanjia@126.com附件:1、《青岛市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级评审专家推荐表》;2、《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3、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填报说明4、各系列评审委员会专业参考表二○○八年六月十日主题词:专业技术专家通知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2008年6月10日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填报说明1、表内各项内容均须填写,市人事局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2、系列:按照国家规定的系列名称填写。3、专业:专家可从事评审活动的专业方向。4、级别:可担任何级别(高级、中级)评审专家。5、单位代码:主管部门的代码。6、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其他时间具体到月。7、文化程度:一般填写第一学历,有第二学历的请注明毕业时间。8、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规范全称。9、个别事项无法填写的,请置空。10、专家信息上报后发生变动的,请专家本人或主管部门及时通过专用邮箱或电话(附后)与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更改。评审专家专用电子邮箱:pingshenzhuanjia@126.com联系电话:85817743、85802320转105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专业参考表高校教师:文科、理工科、专业课中专教师:文科、理工科、专业课技校教师:文科、理工科、专业课中学教师: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课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社会、学前教育农业:农学、土肥、农业环保、农村能源、植保、果树、蔬菜、农业经济、畜牧、兽医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电子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纺织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安全工程、矿山冶金工程、交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