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解析河北保定市高阳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 【法规名称】河北保定市高阳县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颁布单位】保定市高阳县 【颁布文号】 高政字( )66 号 【颁布时间】 【正文】 高阳县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高政字( )66 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冬季退役士兵及 春季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保定市鼓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细则(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转业士官指令性安置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严格落实国家安置政策,切实保障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以及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安置工作的改革与进展
二、安置对象及人数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安置对象为 冬季城镇退役士兵、 春季转业士官
冬季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 34 名, 春季共接收转业士官 8 名,安置对象共计 42 名
三、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办法 (一) 转业士官安置 1、安置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警部队退出现役并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三、四期士官
2、安置原则:根据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转业士官实行指令性安置,优先安置到以下单位(自收自支): 环保局、水利局、庞口市管会、商贸城、收费局、计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社
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县安置办根据转业士官档案记载,对每个转业士官打分(评分标准附后),退役人员凭分数高低在安置计划内选择单位,县安置办负责组织实施
3、鼓舞转业士官自谋职业
转业士官自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