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务管理操作法律规范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务管理操作法律规范为了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保证财务管理健康、 有序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 制定本法律规范
一、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 岗位分工 总经理 行使审批人职能,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 负责本公司的货币资金收付审批事务, 总经理外出时, 可根据工作需要授权指定人员代行审批事务
会计 行使复核人职能, 掌管本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 审核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事务
出纳 行使经办人职能, 具体承办本公司的货币资金收付事务, 不得兼任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 支出、 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 审批权限及执行规则 ( 1) 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办理,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 2)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 根据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财务支付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财务支付业务, 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 3) 本公司对于重要的财务支付业务, 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二、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现金管理 ( 1) 本公司能够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
职员工资、 津贴、 奖金; b
个人劳务酬劳; c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
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 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 应当以支票支付; 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 经会计审核, 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 2) 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 10000 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 3)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 能够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别情况确需坐支的, 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