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锦教党字〔2010〕1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党委:为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中的执行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以及《中共锦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锦委办发〔2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育局党委决定,从2010年5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1育”这一目标,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教育管理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明显提升,思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要通过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年活动,加强内涵建设,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