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垂直绿化、水池、园路、卫生及设施的管养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的养护。 2 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树冠 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2 花蕾期 植物从抽苔观蕾到开花前的叶期。 2.3 叶芽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的趋势。泛指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施肥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7 除草 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 草的措 施。 2.8 灌溉 人工引 水浇 灌的措 施。其 目 的是 及时满 足 园林植物水分的需 要 ,或调 节 土 壤 温 度和土 壤 水分。2.9 下缘 线 由同 一 道 路中每 株行 道 树树冠底 部缘线 形成的线 条。 3 分级管养根 据 园林绿化地点 的重 要 程度及植物的种类 将 管养分为 一 级管养、二级管养和三级管养3 种等级。重 要 观光 地点 的园林绿化( 含 其 中的草坪、灌木、乔木、水池、园路和设施)、造 型 植物及古树名木的管养划 分一 级管养; 偏 远 地方 的园林绿化( 含 其 中的草坪、灌木、乔木、园路和设施) 的管养划 为 三级管养;除一 级管养和三级管养外 的划 分为 二 级管养。 4 一 级管养规范 4.1 草坪管养 草坪一 级管养的标准是 目 的草种生长旺 盛 ,呈勃 勃 生机 ,草坪整齐雅 观,四 季 常 绿,覆 盖 率 达 98%以上,杂 草率 低 于 3%,无 坑 洼 积 水,无 裸 露地。 4.1.1 生长势 生长势强 ,生长量 超 过该 草种该 规格 的平 均 年 生长量 ,叶片 健壮,生机 勃 勃 ,叶色浓 绿,无 枯 黄 叶。 4.1.2 修剪 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 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 厘米以下。 4.1.3 灌溉、施肥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