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教中心、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评选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
现将《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师〔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评选条件,充分酝酿,提出特级教师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于2010年4月26日前将《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情况简表》(草表)以电子邮件报送我局人事师资科张老师zmq6818@163
我局将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各项工作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2
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情况简表(草表)太仓市教育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苏教人师〔2010〕8号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0〕12号)精神,今年我省将评选第十一批特级教师
现结合本市实际,就做好我市推荐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等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2009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均不列入评选范围
2二、推荐条件(一)严格按照《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合理掌握好各类教师的推荐比例,重视将长期从事初中、幼儿园教学且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推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