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安监字[2009]48号关于印发《淄川区非煤矿山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各非煤矿山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非煤矿山“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淄川区非煤矿山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淄川区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二00九年五月六日淄川区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1过程、全方位管理;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全区非煤矿山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能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一)“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查处:1、地下矿山超层越界、不按批准矿种生产的;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露天矿山一证多点、未按照批准上下限开采的。(二)“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违法生产行为: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3、受河流威胁矿井未落实防范措施的;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及演练不及时的。6月15日前,地下矿山为完成停产撤人演练的;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落实不到位的;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的。(三)“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打好春、夏、秋、冬四大战役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3、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以点带面;生产矿山2009年10月31日前必须达标,并力争一定数量企业进行达标升级。4、对有典型代表性的违法生产行为进行通报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抓好夏秋两季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2三、措施要求“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结合安全生产季节特点,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一)积极行动,开展自查自纠自即日起到5月12日,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防治水会战大检查活动,安排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地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严防事故发生。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产公司要将整治情况于5月12日前报区安监局。(二)认真排查,抓好隐患整改结合《淄川区非煤矿山二○○九年安全监管要点》各项工作安排,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