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二稿12024 年 4 月 19 日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二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规范和指导各级质监部门做好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全省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 第 119 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我省辖区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应遵守本细则。各级质监部门依照本细则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 【职责划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本细则对省以下各级质监部门开展企业监督检查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企业监督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批准各县区局按计划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并实施对监管人员的奖惩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和记录、企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基本情况调查建档、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四条 【监管原则】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行政、便民高效的原则,合法履行职责。第五条 【社会监督】鼓舞各级消费者组织、食品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阔群众对食品企业进行社会监督,对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监督检查职责第六条 【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必须根据“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的工作原则,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第七条 【监管责任区划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结合行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区域及食品生产企业的特点统筹兼顾科学划分监管责任区,并确定该监管责任区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是本责任区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