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税 1
某企业本期销售额为100 万元,本期外购商品与劳务的价值为60 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理论上 增值额=100-60=40 万 应纳增值税=40×17%= 6
8(万元) 实践中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00×17%-60 ×17%=6
8(万元) 三)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
视同销售的行为 2
混合销售行为 3
兼营行为 1
视同销售的行为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内除外; (4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
混合销售行为 概念: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 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 3
兼营行为 概念: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提供非应税劳务业务,且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与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业务没有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
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未分开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
王府井百货商场销售给民生中学 100 台电脑用于装备计算机教室,价值100 万元,该商场用货车送货上门,收取 1000 元的运费
属于何种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 2 货物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