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当前全团重点工作,同时发挥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重要导向作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周期长、政策有保障等特点全国项目办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通过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中西部县级团组织服务,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和范围按照西部计划的实施方式和要求,招募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县级团委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年志愿者等工作
服务期间和期满后享受西部计划相关政策
2009年,拟向2008年团中央资助工作经费的2206个中西部县级团委各选派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为2009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2)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4)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5)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其中,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