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民政民生工程年终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民政所:现将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福利“三项”民生工程年终检查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社会福利民生工程评分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各民政所要认真学习市局两份文件,看透学透“评分要点”的要求。二、结合今年五保普查重新健全五保档案。按照“评分要点”要求健全五保档案,一是资料必须齐全;二是注意工作日要求,不要涂改日期;三是整理补全2009、2010年的新增五保档案备查;四是参照2010年的办法,补办2011年度抽样复核资料,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每次抽样不少于20%。三、力争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考评,待市局下文后转发。四、县局已从省厅领了《农村五保供养证》各乡镇可以收回已发老证,重新全部发证。县民政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福利“三项”民生工程年终检查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今年我市民政福利“三项”民生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民政部门的艰苦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为实现年初既定目标,迎接省厅对我市民生工程的检查考评,特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根据民生工程评分要点,认真疏理,自查自纠,补缺补差,高标准解决存在的问题。二、要加大建设类工程的工作力度。对未竣工的,要抓紧时间,倒计时安排工作,确保10月底完成任务;对已竣工的工程,要抓紧验收审计,及时安装标示牌,清理周边环境,尽快按排五保对象集中入住。2009—2010年度改扩建的敬老院,省厅将纳入今年度考核内容,重点是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各地要按规定要求,抓紧动员五保对象集中入住,并按规定完善入住人员的档案资料,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集中供养人员经费和资金拨付方式。敬老院账目未纳入乡政财政专户管理的,抓紧与财政部门协到尽快落实到位。三、兑现五保对象补助资金。按照年初目标要求,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不低于1400元。各地在第四季度打卡发放时,要将补助资金补齐到位。要组织开展五保证件发放工作督查,未发放的,立即督促补发到位。四、完善基础资料。10月底前完成更新基础数据库工作,按统一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民生工程档案资料。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健全完善管理运行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建设类工程,要出台相关的长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方式。六、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各县市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年初的投资计划,认真核对,算好帐,及时拨付民生工程资金。七、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各地要根据宣民福〔2011〕30号文件要求,在10月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集中宣传民政民生工程政策和法规,确保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和知晓率,努力营造全市上下重民政民生、促民政民生的良好舆论氛围。附件:民政社会福利民生工程评分要点宣城市民政局社会福科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社会福利民生工程评分要点一、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考核方面1、供养标准落实情况主要依据抽查的分散供养五保户打卡发放情况,年人均不低于1400元(在所抽查敬老院附近随机抽查1-2户)。发现未足额打卡发放的,扣分。2、申请、审批情况一是看申请时间和审批时间。从个人申请到村签署意见,应在5天以上。即:村(居)委会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情况核实,并公示5天以上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审核,应在村签署意见的时间后20个工作日以内。县民政局审批,应在乡镇签署的时间后20个工作日以内。不符合上述期限的,扣分,申请审批材料上没有签署时间和盖印章的,扣分。二是看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材料、审批表、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一般由村出具,或村在审批表上注明)缺一不可,否则扣分。3、动态管理情况主要在乡镇查2009、2010年、2011年调整、新增五保对象档案。如果该乡镇没有调整或者新增五保对象,也没有年度抽样复核资料的,扣分(2009、2010年、2011年度敬老院改扩建的乡镇为重点)。如果该乡镇新增五保对象的档案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