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评审对象的申报途径
省职改办统一要求今年的申报途径必须是经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出
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单位推荐申报
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或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代理机构或授予代理资质的机构申报;中央和省在随单位人员,须经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向市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在我市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
不允许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私自通过其他机构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各申报对象要认真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及省职改办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为参考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材料鉴证工作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事(职改)工作的人员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将评审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各种证件原件
申报单位必须对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导致出现失实申报,情况严重的,市职改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评审职称的资格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
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湖北省职改办的统一部署,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湖北省职改办下发的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的要求抓好推荐上报工作,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要求全市在2011年8月底全部受理完毕,逾期市职改办将不予受理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职称论文发表编辑QQ:876592332电话:139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