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原因及预防 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是指大学生的身心、生命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安然无恙。因此,大学生的身心,生命安全,是大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安全。 一、预防被伤害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防止大学生生命不受伤害,就是大学生安全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 (一)大学生受伤害情况 从全国高校看,各种类型的伤害大学生案件、事故每年都以数以千计发生,其基本情况有四类: 1、因不法之徒的违法犯罪侵害引发或转化的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流氓滋扰、寻衅滋事、拐卖女生、殴打、性侵害以及抢劫、盗窃等。 2、因违反管理规定引发各种事故,直接造成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爆炸、火灾、交通事故、塌、砸、挤踩、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 3、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因具体矛盾处理不当转化的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参加邪教组织,误入非法传销,打架斗殴或在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合发生的矛盾,学习、生活中产生的摩擦,校外社交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等。、 4、因其他意外情况偶尔发的大学生生命伤害。例如,突发的自然灾害、误伤等。 2 (二)大学生被伤害的原因 大学生被伤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就其主观原因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意识淡薄。对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对不法分子侵害手段的残忍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侵害预见性不够,面对复杂客观的治安形势,在思想上却采取了充耳不闻的思维方式,造成防范 观 念差,当意外侵害发生时,感到的却是格外震惊。 2、安全知识贫乏。对案件、事故的发生规律知之不多,因而,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什么环境、什么氛围、什么人群容易发生什么案件、事故、缺乏预见性,更谈不上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预防。许多情况下,当事故、案件隐患已经严重威胁到人身生命安全时,一些大学生不仅没有保持一定的警惕,甚至还常视若惘闻。 3、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弱。从已经发生的大学生人身生命受到伤害的案例看,许多受伤害的程度可以减小,甚至一些受伤害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但事实是本可以避免的伤害发生了,本可以减小的伤害程度加强了。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大学生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弱 ,当侵害发生时,束手无策,不但不能勇敢、机智、巧妙地进行自我保护,甚至做出激化矛盾、事已愿违的举动。 3 4、处理问题的思想观念错误。许多受到侵害的大学生,往往的没有发生问题时,什么都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