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 A 01 Q/GD 重 庆 光 大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GD Z11 1 —2012 牧场职责和权限2012 - 05 - 10 发布2012 - 05 - 10 实施重 庆 光 大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发 布Q/GD Z11 1 — 2012 I 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提出。本标准由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示范区办公室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浏、刘立军、彭卓辉、彭渝权、刘国庆、桂锋、孙纪宏、刘振、邓德林、杨朔、劳凤伟、郭勇华、孙丹、覃明。本标准批准人:别应堂。本标准 2012年5月10日首次发布。Q/GD Z11 1 — 2012 1 牧场职责和权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牧场职责和权限。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牧场场长3.1 职责与权限3.1.1 在分公司(直属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中心总经理负责。3.1.2 牧场场长是牛场第一责任人。3.1.3 负责牧场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全面工作。3.1.4 对牧场的安全、防火、防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领导责任。3.1.5 对牧场副场长任命有建议权,对本单位基层班组长有聘用权。3.2 工作内容与要求3.2.1 按时召集牧场场长办公会,传达、贯彻、执行中心、分公司(直属部)决议、指示。3.2.2 按制度组织召开场委会和场委扩大会议和工作例会,互相沟通情况,传达上级精神,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2.3 制定牧场的年、季、月生产经营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利润指标。3.2.4 做好全场的生产管理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以及成本控制工作。3.2.5 加强班组建设, 搞好各班组协调。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确保各项生产指标、经济指标的完成。3.2.6 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领导进行牛场的生产。4 牧场后勤副场长4.1 职责与权限4.1.1 协助场长做好后勤管理工作。4.1.2 主管牧场劳资员、库管员、核算员和后勤班组工作。4.1.3 负责牧场的生产交通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Q/GD Z11 1 — 2012 2 4.2 工作内容与要求4.2.1 全面做好牧场的一切后勤服务工作。4.2.2 按照中心财务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