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入伙管理手册物业入伙管理制度一、入伙准备工作1
物业管理处在入伙前1 个月制定入伙工作计划,该计划中应明确:(1) 入伙时间
(2) 负责入伙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
(3) 入伙手续
(4) 入伙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
入伙工作计划应由管理处主任批准,管理处应提前1 个月向业主发出 《入伙通知书》 ,并详细说明:(1) 需业主准备的证明材料
(2) 需业主填写的表格
(3) 办理入伙手续的程序
(4) 办理入伙手续的工作现场应张贴入伙公告和明确的指示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伙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和引导,以便于业主办理各项手续
二、入伙审查登记1
管理处应建立入伙登记表,对业主提交的《入伙通知书》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收取《入伙通知书》 ,在入伙登记册中注明,并向入伙申请人发放资料,应包括:(1) 《入住说明》
(2) 《住户手册》
(3) 《住户公约》
(4) 《管理协议》
(5) 《预交费用标准》
(6) 《装修须知》
(7) 《住户登记表》
(8) 《装修审批表》
(9) 《验收交接表》
上述发放的资料应在《入伙登记册》中由业主签收,或由管理人员注明
在提供给业主的《入住说明》中应明确由业主填写并提交的资料,包括:(1) 身份证
(2) 工作证复印件
(3) 《业主登记表》
(4) 购/ 租房合同的正本及复印件
(5) 已签署的《住户公约》 、《管理协议》
管理处对业主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验证内容包括:(1) 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和清晰
(2) 公约和管理协议是否已签署
(3) 身份证明文件与购/ 租房合同及《业主登记表》是否一致
审查通过后,入伙管理员收取购 / 租房合同复印件、 《业主登记表》 、《住户公约》 1 份、《管理协议》 1 份,在《入伙通知书》注明签收
三、预交费用财务应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及发展商或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