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商户管理协议书甲方:营业执照号:乙方: z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甲方租用 / 购买号商铺,从事经营,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为维护房屋建筑设施的完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保持舒适优美的经营环境,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管理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1、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 购买的商业用房,在规定时间内营业(早上 -- 晚上)
2、甲方有权使用小区公共设备、设施,但不得利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须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5、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6、甲方必须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7、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8、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合法证件
9、甲方须合理使用商铺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
10、甲方须维护本小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11、甲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堆放物品
门前禁止摆卖
12、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本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13、甲方不得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14、甲方应遵守政府有关法规 ,不得在本小区内聚众吵架、斗殴、赌博,及进行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如发现,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甲方不得在本小区内饲养宠物
16、甲方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17、甲方不得在门前或其他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