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文件锡政发【2010】69号市政府关于引进国内生物农业领军型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和“新兴产业培育年”活动部署,集聚高端生物农业人才,加快推进我市生物农业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130”计划)
一、引进重点重点引进我市优先发展的生物农业产业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团队,每年计划引进30名以上,至2015年引进200名
主要包括:生物育种、生物(动植物)反应器、生物饲料、生物肥料、生物兽药、生物信息、生物食品等专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拥有在国家级科研机构或我市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单位等国家重点院校相关项目3年以上业务骨干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创办生物农业企业;(二)在无锡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人个人出资不得低于政府扶持资金;(二)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创业团队;(三)申报人申报成功后所获得的创业启动资金须用于与产业基地农业设施建设、企业科研、经营等相关的活动;(四)已在无锡地区或其他城市成功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人必须在协议中承诺加强国家种质(基因)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卫生安全的保护
四、工作程序(一)发布信息
每年年初,通过无锡市政府网、无锡人才服务网、江南农网和国内新闻媒体发布;(二)网上申报
生物农业领军型创业人才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领军型创业人才申报对象由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三)资格认定
市生物(农业)产业推进办公室在申报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在线进行资格认定;(四)对接推荐
各区对通过资格认定的申报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自主联系对接,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由各2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