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要求和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南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学院学士学位申报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南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领导下, 由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教务处负责。二、授予学士学位的对象: 学院高起本、 专升本层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三、 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法律法和校规校纪; 2、 已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 80 学分, 符合毕业条件, 能够获得毕业证书; 3、 已经修读的各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达到 75 分, 而且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60%以内( 计算平均学分绩时, 重修及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 成绩及格主动重修者, 计算平均学分绩时按第一次成绩计) ;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课程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80 分及 80 分以上) ; 5、 参加所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或参加所属省市教育部主管部门指定的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 成绩合格者。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考试; 6、 参加教育部网考委组织的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成绩合格者。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 未达到以上符合申报条件所规定的任何一项者; 2、 违反法律法规, 请节严重者; 3、 在校期间考试作弊者; 4、 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 或者两次受到行政处分者; 5、 不符合毕业条件、 不能获得毕业证书者; 6、 经过重修获得的学分达到 20 学分者; 7、 申请学士学位时, 本科毕业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者 8、 未按学校、 学院规定时间办理学位申请手续的, 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不再受理申请。五、 学士学位申报办法 依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津学位〔 〕5号) 文件精神, 从 开始, 天津市学位办一年两次受理成人本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1、 凡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