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属各教学单位: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1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的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成效的全面检验,更是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
为保证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树立面向21世纪的教育质量观,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教育与科研、教育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重视和加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稳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校、学院、教研室(教学部)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过程监控和评优推荐等
学院、教研室(教学部)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总结等
具体组织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毕业论文(设计)须按选题、开题报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评阅、答辩、综合评分和总结推优等程序进行
选题:选题的基本原则:一是符合本专业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