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科﹝2007﹞23号关于印发厅2007年职工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厅直属(直管)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贯彻实施人事部、水利部关于《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32号)和省人事厅《2007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粤人发〔2007〕64号),根据厅《关于规范业务培训办班的通知》(粤水科〔2006〕84号)要求,结合各单位(处室)申报办班的情况,现将《广东省水利厅2007年职工培训办班计划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一、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由厅统一规划、归口管理、统筹安排、规范办班、保证成效
凡列入《省水利厅2007年职工培训办班计划》的培训班,由厅统一归口管理,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单位协助,厅科教与外经处负责审核并检查、督促办班的具体实施
二、凡列入《省水利厅2007年职工培训办班计划》的培训班,厅科教与外经处负责审批和发放学习或继续教育证明,该证明是个人教育培训内容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验证依据
培训班的各主办、承办单位不得再自行发证
三、2007年已经列入项目部门预算的培训班,培训费在预算中支出,一般不再向学员收取
没有列入项目部门预算的培训班,经厅主管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审批后,可据实收取培训费用,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各单位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向厅科教与外经处反映
联系人:刘勉,电话:020-81815362-2332,传真81829998,邮箱地址:lm@gdwater
2二○○七年四月二日主题词: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2007年4月3日印发3附件省水利厅2007年职工培训办班计划表序号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名称主要内容范围对象(人数)办班月份每期天数经费来源A1厅科教处、全省水利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
《公共水危机应急管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