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考勤与工作注意事项12024 年 6 月 23 日二、 员工考勤与工作注意事项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 切实有所依循起见, 特依据本公司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 制定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考勤注意事项, 除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 悉依本注意事项的规定办理
工作时间: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 退) 工并打盖考勤卡漏报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2) 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工时: ① 超过3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 ② 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③ 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 3) 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① 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② 超过15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 注: A
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B.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 4) 常白班员工除因工作特别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 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2.给假: ( 1) 员工每7日中给予1天的休息; 连续7天不上班工作者, 其星期或例假日应作请假论
( 2) 员工全年固定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 ① 1月1日② 3月8日妇女节( 限女性) ; ③ 5月1日劳动节; ④ 10月1日国庆纪念; ⑤ 农历除夕1日、 春节3日、 端阳节、 中秋节各为1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 员工假别如员工服务手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事假: A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 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 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一次不得超过5天; B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 超时为旷工; C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 但遇偶发事故, 应于两日内检具证明, 提出申请, 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 计扣半天工资; 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