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回访管理作业规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回访管理作业规程1
0 目的法律规范回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0 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投诉处理、 维修服务效果及其它便民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工作
1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回访计划, 组织、 安排正常的回访工作
2 管理处其它人员接到业户对所提供的服务工作效果的意见, 应及时反馈到新生活服务中心
3 管理处经理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
4 客户服务中心员工与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具体回访工作
0 程序要点4
1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回访计划,安排回访
1 回访时间安排:( 1) 投诉事件的回访: 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 2 天内进行;( 2) 维修工程的回访: 应在完成维修工程 30 天内进行; ( 3) 特约服务的回访: 应安排在合同执行期的中期阶段和结束后进行;( 4) 急救病人的回访: 应安排在急救工作结束后的 3 天内进行;( 5) 管理处派发的报刊、 杂志, 应在发行完毕后 15 天内进行回访; ( 6) 由公司或管理处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 应当在活动组织后 15 天内安排回访
( 7) 其它管理服务工作的回访: 应安排在完成管理服务工作后的 5 天内进行
2 回访率: ( 1) 投诉事件的回访率要求达到 100%;( 2) 维修服务、 特约服务的回访率要求分别达到 60%和 100%;( 3) 求助服务的回访率要求达到 50%;( 4) 报刊、 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率要求达到 10%;( 5) 其它管理服务工作的回访率按当时情况由管理处经理确定
3 回访人员的安排: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1 重大投诉的回访由管理处经理组织进行;4
2 一般投诉的回访由被投诉部门与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共同进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