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各种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进展大连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适应大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大连管理干部学院转制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为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本部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 100 号;分部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 6 号。第三条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主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专科层次招生资格的多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大连市人民政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下,依法自主办学。学院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进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立足大连,服务社会,面对生产和管理第一线,培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熟练技能的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专门人才,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院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努力开拓进取,不断探究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模式,使学院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进展服务。 第二章 办学规模和教育方式第六条 学院办学规模为 10,000 人。适应大连市经济社会进展的要求,逐步扩大办学规模。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学院主要实施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制以三年为主,多种学制并存。学院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开放式办学,承担面对区域经济社会进展的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任务,致力于建立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第八条 学院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的同时,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并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第九条 学院实施以职业能力培育为主线的教学模式,紧密围绕人才市场的需求,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注重用高新技术内容开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