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的作用,依据、及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规划的省级、地级和县级实施单位
第二条 天保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
天保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它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由部门或单位综合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天保工程档案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条 天保工程档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省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档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或其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天保工程档案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天保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所需的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 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业务能力强、素养高的工程档案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天保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它待遇上享受与其它工程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七条 天保工程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天保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前材料的提供利用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工程档案工作,并组织对工程档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