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失物招领操作规程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名称:失物招领操作规程编号:HZF014:XXXX发布部门:房务部编制:XXX生效日期:XXXX 年 1 月 9 日审核:XXXXXXX 年 8 月第 2 次修订 / 第 1 版批准:XXX页码:共 1 页1 目的保证客人遗留物品能够安全及时交还客人。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前厅大堂副理。3 职责3.1 确认遗留物品是否存在。3.2 确认客人身份。4 程序要求4.1 所有客人遗留饭店的物品,无论在客房内或公众区域一经发现都必须归类,提交房务部保存。4.2 所有递交总台的拾物须由大堂副理经手,暂存礼宾部,如当日无人认领,也无法联系失主,送交房务中心记录和保存。4.3 遗留在总台的物品必须设法与失主联络,如联络不上,应送呈房务中心记录,并保存。4.4 其它拾物一经发现立即送往房务部,以免贻误客人寻找时机。4.5 饭店内拾获的信用卡和支票,送呈财务部保存。4.6 如是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交房务中心并存放于总台贵重物品保险箱,同时报告值班经理。5 记录<大堂副理日志><交班本>2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