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一、目的1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宁波北仑大港医院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1
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公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技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任何情况下,进修和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2(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已经发生院内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14)特殊身份的患者
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
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和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