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医疗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医疗自查报告医疗自查报告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
会上,成立了由王厚增任组长、马虹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李沧区湘潭路街道海医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性质为非营利性,位于李沧区**中路 932-5-9 号;法人代表:王厚增;主要负责人:马虹
具有李沧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66452635537021317bl001,有效期限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
现有观察床位 3 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全科诊疗科、妇科、外科、内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 1000 平方米
核准科目: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以任何形式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对外活动,未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所有下属科室均无对内对外承包或出租情况,从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违法开展过胎儿性别的鉴定和2/9终止妊娠手术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主任医师一名,副主任医师一名,主治医师 2 名,医师 3 名,执业药剂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