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熟理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常熟理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出人才、出成果,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的提高
经过学科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建设特色鲜亮、质量著称的品牌大学做出贡献
第三条 我校学科建设按一级学科的重点建设学科和二级学科的重点建设学科设置
二、建设与管理第四条 重点学科应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十二五”事业进展规划》和《常熟理工学院“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加强科研支撑作用,加强创新人才培育能力建设,加强学科基地和优质资源建设,加强国内外沟通与合作,切实落实各项建设措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重点学科应在人才培育、科学讨论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强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合作
第六条 对于立项建设的各级重点学科,学校与其订立相应的《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讨论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育、科学讨论、条件建设、经费筹措、预期成效等方面
第七条 学校根据《任务书》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并在人、财、物、环境条件等方面切实保证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确保各级重点学科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第八条 《任务书》是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执行
《任务书》在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中一般不作大的调整,如确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须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 重点学科实行学校、学院、学科点三级管理
学校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