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法律规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录第一章 总则…………………………………………………………01第二章 设置通则……………………………………………………03第三章 附着式户外广告……………………………………………10第四章 临时户外广告………………………………………………21第五章 户外招牌……………………………………………………24第六章 灯光与照明…………………………………………………29第七章 设计与制作…………………………………………………33第八章 安装和施工…………………………………………………38第九章 维护和保养…………………………………………………40第十章 验收与检测…………………………………………………4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法律规范第一章总 则1
1 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 法律规范设置行为, 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制定本法律规范
2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适用本法律规范
本法律规范未包括的内容, 应符合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现行的相关法规和法律规范要求
3 本法律规范所称户外广告, 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 利用户外场地、 建( 构) 筑物等设置的广告, 包括: ( 1) 利用户外场地, 道路、 隧道等市政设施, 建( 构) 筑物设置的展示牌、 霓虹灯、 发光字体、 电子显示屏、 电子翻板装置、 公共广告栏( 包括宣传栏、 启示栏、 警示栏、 布告栏、 招贴栏等) 、 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 ( 2) 利用公交站场、 候车亭、 报刊亭、 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的展示牌、 灯箱、 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施工场地围墙绘制、 张贴的广告; ( 3) 以布幅、 气球、 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设施
4 本法律规范所指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