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一、安全操作守则1、保持化验室良好的通风环境,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各化验操作步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①加热用的酒精灯、喷灯、电炉等加热器使用完毕时,应立即关闭;②炙热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实验台上,各种电加热器及其他温度较高的加热器都应放置在石棉网上;③倾注和使用易燃物时,附近不能有明火;④在蒸发、蒸馏和回流加热易燃液体过程中,分析人员不能擅自离开;⑤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强氨水等尽可能带上防护眼罩和手套,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洗手;⑥严禁试剂用口或鼻子直接接近瓶口进行鉴别;⑦有机化合物和高氯酸的混合物具有猛烈的爆炸力
所以,消化底质和生物样品时,在添加高氯酸前,如有有机物存在,应先用硝酸使之完全氧化
反应后剩余的高氯酸应用水冲稀后方可废弃
3、化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嬉戏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阳光直射,应分别放置在背光干燥地方,应密闭,并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5、易燃易挥发性物品加热时,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
6、化验过程中的蒸干、消解、回流以及带刺激性气味的化验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7、电气设备应有接地装置,潮湿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触电闸
8、化验室不准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容器盛装食物,火柴头不得乱丢
9、每个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室的总电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10、工作结束时,应进行安全检查,水、电、气源等要进行关闭检查
11、化验室应有灭火装置,工作人员应该掌握各种灭火装置的使用方法
二、仪器及药品保管1、安放仪器的房间应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
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并安排专人管理
2、各仪器、药品分其类别、规格后放在固定的地方,并合理保管
3、精密仪器应配套放置在固定的台上,加防尘罩,仪器附件不要随意更换
4、各类药品保存,应有明显的标志,要完整保留药品原有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