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1、产权清晰产权清晰,就是实现了股东所有权(出资者)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也就是说,财产所有者不再亲自经营自己的财产,而是将财产委托给公司法人代表经营
这在企业组织发展史上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
科斯的企业产权理论: “界定企业产权很重要,只要界定产权的交易成本最低,总体效益增加了,就是好制度
”(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他这个理论
过去单身宿舍用电是没有节制的,电炉子屡禁不止,浪费很大
为什么电是公家的,个人用多少谁也不清楚,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
这叫产权模糊,不清晰,这样所有者的权益必然受到侵犯
现在每家给他装一个电表,电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产权关系界定清楚了,谁还用电炉子呀
可见界定产权是要花费交易成本的,只要界定产权的成本小于产权界定前花费的交易费用,这个界定就是最佳的,是正效益;相反,如果交易成本太高就不值得了,是负效益;零交易成本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定,实际是不存在的
所以产权界定清楚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现代企业制度产生之前,在只有单一产权主体的情况下,财产所有者集全部产权(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于一身,产权关系比较简单
随着公司制的产生,产权关系及其实现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时,公司在法律上成为一个实体, 作为法人财产所有者出现了
于是, 原来单一的产权主体便“裂变 ”为两个产权主体:一个是出资者拥有企业所有权,另一个是企业法人拥有法人财产权
通俗地说, 就是股东拥有企业,企业拥有财产
在法律上,这是两个各自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平等的行为主体
产权清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2、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就是要通过法律法规确立出资人和企业法人对企业财产分别拥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两权分离以后,实际在公司内部形成两个相互制约的权利主体,就是股东和公司法人
股东财产一旦投资到公司,就不可抽回,只能转让, 但他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