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规范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理论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范理论课程教学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理论课程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作为第一课堂教学活动的五个主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因素
通过制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各环节教学活动的管理,实现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规范化,促进理论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理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一)任课教师资格审查1.凡担任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且符合学校人事处制定的主讲教师资格任职要求
2.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实行专门的资格审查程序
具体要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开课前准备1.教学大纲准备每门课程都应有教学大纲
教研室应参照教育部等统一颁发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重庆科技学院制定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制定教学大纲
在执行中,任课教师不得轻易变动,如需变动,须提出申请,报院(系)审核、批准
2.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准备每门课程都要有选用或自编的教材或讲义
教材或讲义必须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
教师在编写讲义或选用教材时,应按照《重庆科技学院教材选用、订购和发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任课教师应明确指定与教材配套的中、外文必读书目、辅导教学用书和资料,并配备有利于学生融会贯通所学知识的练习题和思考题,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3.授课计划准备及课程考核方式审批教师应了解授课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所授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掌握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明确重点和难点;了解学生学习的基础、先修课及后续课的教学情况,按教学大纲要求,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与本门课程衔接,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