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体系讨论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体系讨论( 论文) 摘要: 本文从生态学角度, 对”生物灾害”进行了定义: 少数生物偶然抢占生态位, 导致原有生物种群之间的共生、 竞争和原始协同等平衡关系遭到破坏, 超出了生态系统自身恢复能力, 导致人员、 物资、 环境等产生损失
然后分析了生物灾害、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中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体系现状, 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情况, 最后, 提出了中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对策
关键词: 林业; 生物灾害; 管理; 双精管理( 精密监测, 精确管理) 中图分类号: X4 C931 S763 文献标识码: A 1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的特点1
1 生物灾害传统的”生物灾害”定义为: 由活的生物体暴露于微生物和有毒物质所造成的灾害
[1]显然这个定义是从灾害的受体角度来定义的
笔者认为, ”生物灾害”应该从灾害源的角度, 并参考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态学内涵, 来进行定义
这样, 既避开歧义, 又符合正常的灾害学定义原则
例如, 地质灾害、 雷灾、 洪灾、 旱灾等都是从灾害源的角度去定义的
因此, 生物灾害能够定义为: 少数生物偶然抢占生态位, 导致原有生物种群之间的共生、 竞争和原始协同等平衡关系遭到破坏, 超出了生态系统自身恢复能力, 导致人员、 物资、 环境等产生损失
这样, 传统的”生物灾害”就被分解成了两部分: ”暴露于微生物”造成的灾害属于新的”生物灾害”中的病害, ”暴露于有毒物质”属于”环境污染”或其它灾害产生的有毒物质的侵害( 如火山爆发、 火灾、 爆炸等)
产生生物灾害的灾害源统称有害生物
其实, ”有害生物”这种说法还有待商榷, 因为, 对生态系统而言, 生物无所谓”有益”与”有害”, ”有益”与”有害”是人类根据自己的标准来确定的
另外, 在某一时期或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