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本章历年考试情况】 ■本章所占分值较高, 比较重要
年份单选多选推断综合分析合计 3 题 1
5 分2 题 4 分3 题 1
5 分2 题 4 分10 题 11 分 1 题 0
5 分2 题 4 分4 题 2 分1 题 2 分8 题 8
5 分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登记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登记制度 第三节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 第四节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 第五节 房地产测绘第一节 房地产登记概述 1
房地产登记的概念◆ ■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将房地产权利和其它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是将房地产权利现状、 权利变动情况以及其它相关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予以公示的行为, 是一种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类型▲( 两大类) ■契据登记制( 对抗要件主义) 本质是权利在当事人订立合约时就生效 登记机构只审查形式, 只作权利状态记载而不确定权利 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 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 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院能够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 登记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产权登记制( 成立要件主义) 将登记作为房地产权利成立的要件, 未经登记使不产生效力, 不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发生效力 分类 权利登记制 托伦斯登记制 【重点】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 类型起源特点 权利登记制德国① 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实行实质审查, 登记权利的现状② 登记有公信力, 即登记簿上所载事项, 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上有绝正确效力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托伦斯登记制澳大利亚① 房地产权利一经登记便具有绝正确法律效力② 已登记权利如发生转移, 必须在登记簿上加以记载③ 登记实行强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