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一、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 对所有病人的血液、 体液及被血液、 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接触这些物质时, 必须实行防护措施。 2.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 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穿相应工作服, 戴手套, 操作完毕, 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 护理操作过程中, 有可能发生血液、 体液飞溅到面部时, 应当戴手套、 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 防护眼镜; 有可能发生血液、 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身体时, 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手部皮肤发生破损, 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 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 要保证充分的光线, 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 缝合针、 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 防渗漏的利器盒, 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 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 刀片等锐器。 7.使用紫外线消毒时, 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 以免引起损伤。 8.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 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cC 以下再开箱, 以防炸裂。 9.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 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10.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 防止溅人眼内、 吸人体内或皮肤黏膜上, 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1.调配化疗药物时防护要求: 配备一次性口罩、 帽子、 一次性防透性防护服、 护目镜, 聚氧乙烯手套、 乳胶手套、 防护垫、 污物专用袋及封闭式污物桶。 12.处理锐器时的防护要求: 锐器使用后的针头直接放人耐刺、 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 假如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 刀片等锐器; 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进行侵袭性诊疗, 护理操作中, 要保证充分的光线, 防止被针头、 缝合针、 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13.护理隔离病人时的防护要求: 着隔离衣, 并执行区域性防护流程, 与病人近距离操作时戴护目镜, 吸痰、 气管切开、 气管插管等操作时, 要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