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 1.0.3 2004 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期的基期价格。 1.0.4 各专业预算基价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依据。 1.0.5 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建设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施工图预算计价。 1.0.6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综合单价法,依据《计价规范》规定制定的计价规则。 1.0.7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预算计价,是按工料单价法,以各专业预算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规则。 1.0.8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 1.0.9 施工图预算计价其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0.10 规费和税金是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取。 1.0.11 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在工程计价中必须按照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计取。 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将文明施工(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施工)项目列入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2 实行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工程,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必须将文明施工(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施工)项目列入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表。 1.0.12 工程计价文件是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和工程标底。 1 工程计价文件必须由取得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