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天 津 市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合 同 书 天 津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监 制 签 约 须 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本合同应当按照企业工资结构(制度)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并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6.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7.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
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8.签订劳动合同时,必 须由 双方当事 人签字(盖 章),乙 方不得由 他 人代 签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 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具 有法律效 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 面履 行各 自的义 务 ,劳动合同文 本由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 执一份
1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家庭住址(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详实通信地址: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 款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年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