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检 操 作 规 程 为 向 公 民 提 供 优 质 保 健 服 务 , 提 高 生 活 质 量 和 出 生 人 口素 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 ( 以 下 简 称 《 母婴 保 健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实施办法 》 及相关法 律、法 规, 制定婚前保 健 工作规范。 一、婚前保 健 服 务 内容婚前保 健 服 务 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 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 指导和婚前卫生 咨询服 务 。 ( 一) 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 生 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1、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 体格检查, 常规辅助检查和 其他特殊检查。 检查女性生 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 如需做阴道检查, 须征得本人 或 家 属 同 意 后 进行。除 处 女膜 发 育异 常外 ,严 禁 对其完 整 性进行描 述 。对可疑 发 育异 常者 , 应慎 重 诊断 。 常规辅助检查应进行胸 部 透 视 , 血 常规、尿 常规、梅 毒筛 查, 血 转 氨 酶 和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检测 、女性阴道分 泌 物 滴 虫 、霉 菌 检查。 其 他 特 殊 检 查 , 如 乙 型 肝 炎 血 清 学 标 志 检 测 、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 查 、精液常规、B 型 超声、乳腺、染色体检 查 等, 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 2、婚前医学 检 查 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 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 子代再现风险高, 医学 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 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 他 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 精神病以及其 他 重型 精神病。 (4)其 他 与婚育有关的疾病, 如 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 统 疾病等。 3、婚前医学 检 查 的转 诊 婚前医学 检 查 实 行 逐 级 转 诊 制 度 。对 不能确诊 的疑 难 病症, 应由原婚前医学 检 查 单 位 填 写 统 一 的转 诊 单 , 转 至 设 区的市 级 以上人民政 府 卫 生行 政 部门 指定的医疗 保 健 机 构 进行 确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