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规范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单位员工加班和调休管理,根据《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单位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法定节日”为: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章加班的界定第四条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为加班;电站生产人员在法定节日值班的为加班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1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2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3
日常处理或接待客户延时工作的
第四章加班管理规定第六条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加班管理规定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加班,填报加班审核单,经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交综合管理部备案,由综合部在当月考勤中同步统计
部门负责人加班,填报加班审核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在当月考勤中同步统计
3.一般管理人员加班,填报加班审核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并在当月考勤中同步统计
4.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当月(或次月)报送考勤表前,填写加班审核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逾期未备案者,不视为加班
加班时间以0
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
累计4小时为0
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